2019年安徽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06-06 20:43:40   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评论:0 点击: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皖文旅函〔2020〕249号

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109号)和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皖文旅办函〔2019〕669号),现就做好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0年6月5日至7月31日(工作时间)。

二、发证对象: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三、发证地点: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发放,考生在报名时填报的“现居住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发证点领取导游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四、发证须审核的材料

1、本人领取:合格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考试结果发布后的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表)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合格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考试结果发布后的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表)原件。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3、院校集体领取:合格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批准)的在校生学历学籍材料或高中以上学历材料,考试结果发布后的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表)原件,领证院校介绍信原件,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4、属“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20届毕业生”的合格考生,待其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5、加试类合格考生还须持原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须做好《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花名册》存档工作,以方便后续查询、验证服务。

2、要切实担负起发证审核责任,认真做好验证比对,发证工作完毕后,按照《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花名册》顺序,将审验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纸质材料自行留存)。

3、联系人:李承志,联系电话:0551-62999126,电子邮箱:56548271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证办理点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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