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导游资格证书补办有关事项通知
2020-06-06 20:39:4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评论:0 点击:

关于导游资格证书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服务指南》相关要求,现将导游资格证书补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导游资格证书个人需准备的材料

1、在省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原件(报纸整版)1份。

2、《导游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1份(需贴好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3、申请人1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联系方式)。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查原件、存复印件)。

5、修改导游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信息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当地派出所个人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书原件。

6、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查原件、存复印件)。

二、补办程序

1、导游资格证书遗失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新疆日报》报纸上刊登“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语种、证书编号、遗失时间等。

2、申请人填写《导游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注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30日后,证件遗失者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提出补办申请。

4、申请人须携带《导游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白底),遗失声明原件等完整的相关材料到益民大厦三楼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A47、A48号窗口(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葛尔街299号)提交申请。

5、导游资格证书于每月15日前交齐有关材料,逾期推迟到下一个月办理。证书办结日期为15个工作日,证书办理好后,统一发放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领取补办证书。

从即日起,导游资格证书补办程序按照此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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