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07-10 22:10:52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广东2021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新增)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考试

  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科目语种考试方式

  6月

  19日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电子化

  考试

  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

  10:30-11:30一级《口译实务》

  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11月13日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电子化

  考试

  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

  10:30-11:30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朝/韩

  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

  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

  注:1.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

  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科目语种考试方式

  6月

  20日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电子化

  考试

  13:30-16:30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11月

  14日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

  13:30-16:30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朝/韩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俄、德、西、朝/韩

  注:参加笔译考试的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三)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设省直、深圳、珠海、汕头、佛山和东莞6个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种类型。

  (一)报考一级翻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三)免试一科条件

  1.已取得二级英语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2.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截至2020年底)见附件1。

  (四)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报考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上半年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4月2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4月26日17:00。

  下半年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1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16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报考一级翻译和免试一科的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各级别、科目的收费标准如下:

  1.口译考试:一级口译每人50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77.5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77.5元;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60元。

  2.笔译考试: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6元,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每人90元。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6月15日9:00-6月18日17:00;下半年:11月8日9:00-11月12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座。

  (三)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试设备使用、作答方式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1.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2.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3.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等。

  4.应试人员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考试期间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翻译考试。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考后60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报考一级翻译和免试一科中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七、监督监管

  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翻译专业资格(二级、三级)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书的电子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获取、使用。

  (二)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等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259所)

  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259所)

  序号院校名称序号院校名称序号院校名称序号院校名称

  1安徽大学24华北电力大学47西北师范大学70河北师范大学

  2安徽师范大学25外交学院48兰州交通大学71华北理工大学

  3合肥工业大学26中国科学院大学4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72燕山大学

  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7北京工商大学50中山大学73河北传媒学院

  5安徽工程大学2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51华南理工大学74河北工业大学

  6安徽工业大学29中国传媒大学52华南师范大学75河北科技大学

  7安徽理工大学30中国人民大学53暨南大学76河北经贸大学

  8安庆师范大学31中国政法大学54广东工业大学77河北农业大学

  9淮北师范大学32北京中医药大学55华南农业大学78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

  10北京大学33中央财经大学56广西大学79河南大学

  11北京外国语大学34中央民族大学57广西民族大学80河南科技大学

  1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35西南大学58广西师范大学81河南师范大学

  1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6四川外国语大学59广西科技大学82信阳师范学院

  14北京师范大学37西南政法大学60桂林电子科技大学83郑州大学

  15北京语言大学38重庆大学61南宁师范大学84河南农业大学

  1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39重庆师范大学62桂林理工大学85河南中医药大学

  17首都师范大学40重庆医科大学63广西中医药大学86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18北京交通大学41重庆邮电大学64贵州大学87郑州轻工业大学

  19北京科技大学42厦门大学65贵州师范大学8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0北京理工大学43福建师范大学66贵州财经大学89河南理工大学

  21北京林业大学44福州大学67海南大学90黑龙江大学

  22北京邮电大学45华侨大学68海南师范大学91东北林业大学

  23国际关系学院46兰州大学69河北大学92哈尔滨工程大学

  93哈尔滨工业大学12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149江西师范大学177聊城大学

  94哈尔滨理工大学122吉首大学150南昌大学178鲁东大学

  95哈尔滨师范大学123湖南工业大学151华东交通大学179青岛大学

  96牡丹江师范学院124湖南农业大学152江西财经大学180青岛科技大学

  97华中师范大学125南华大学153江西理工大学181曲阜师范大学

  98武汉大学126东北师范大学154南昌航空大学182山东财经大学

  99湖北大学127吉林大学155赣南师范大学183山东科技大学

  100华中科技大学128延边大学156江西科技师范大学184山东师范大学

  101三峡大学129吉林师范大学157景德镇陶瓷大学185烟台大学

  102武汉理工大学130吉林外国语大学158大连外国语大学18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131东北电力大学159大连海事大学187山东建筑大学

  10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32长春师范大学160大连理工大学188齐鲁工业大学

  105中南民族大学133长春大学161东北大学189山东理工大学

  106华中农业大学134南京大学162辽宁大学190山西大学

  107武汉工程大学135南京师范大学163辽宁师范大学191山西师范大学

  108武汉科技大学136苏州大学164沈阳师范大学192太原理工大学

  109湖北中医药大学137东南大学165大连海洋大学193西安外国语大学

  110武汉纺织大学138河海大学166东北财经大学194陕西师范大学

  111武汉轻工大学139江苏师范大学167沈阳建筑大学19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12长江大学14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68沈阳理工大学196西安交通大学

  113湖北工业大学141南京理工大学169辽宁石油化工大学197西北大学

  114湖北民族大学142南京农业大学170内蒙古大学198西北工业大学

  115湖南师范大学143扬州大学171内蒙古师范大学199空军工程大学

  116中南大学144中国矿业大学172内蒙古工业大学200陕西科技大学

  117湖南大学145国防科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173宁夏大学201西安理工大学

  118湖南科技大学146南京林业大学174山东大学202西安石油大学

  119湘潭大学14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75中国海洋大学203西北政法大学

  120长沙理工大学148南京邮电大学176济南大学204西安工程大学

  205西安科技大学219上海理工大学233西南科技大学247新疆师范大学

  206西安邮电大学220上海师范大学234西南石油大学248云南大学

  207延安大学221华东理工大学235西南民族大学249云南民族大学

  208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22华东政法大学236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50云南师范大学

  209西安工业大学223上海中医药大学237南开大学251昆明理工大学

  210复旦大学224上海海洋大学238天津外国语大学252云南农业大学

  211上海交通大学225上海财经大学239天津财经大学253宁波大学

  212上海外国语大学226四川大学240天津大学254浙江大学

  213同济大学227成都理工大学241天津理工大学255浙江工商大学

  214华东师范大学228电子科技大学242天津师范大学256浙江师范大学

  215东华大学229四川师范大学243中国民航大学257浙江理工大学

  216上海大学230西华大学244天津商业大学258杭州师范大学

  217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31西南财经大学245西藏民族大学259浙江财经大学

  218上海海事大学232西南交通大学246新疆大学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考试机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省直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020-37605711

  广州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020-12345

  深圳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0755-88100099

  珠海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0756-2288109

  汕头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0754-88329783

  佛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韶关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0751-8602028

  0751-8607218

  河源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商务小区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0762-3687298

  梅州梅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0753-2308330

  惠州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0752-2872708

  汕尾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0660-3393252

  东莞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0769-22203889

  中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0760-89817185

  江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0750-3873700

  阳江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人社局七楼0662-3165253

  湛江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0759-3119313

  茂名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0668-3916623

  肇庆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楼0758-2271231

  清远清远市人事考试院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0763-3386285

  潮州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0768-2130159

  揭阳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0663-8233640

  云浮云浮市人事考试院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0766-881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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