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章节知识点讲义:第八章
2019-06-07 19:09:53   来源:学苑网   评论:0 点击:

第八章 财务管理第一节 财务管理概述  知识点:财务管理的内容  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组织财务活

第二节 财务管理的内容

  知识点:筹资管理

  筹资是指企业作为筹集资金的主体,根据其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对外投资和调整资本结构等活动的需要,通过筹资渠道,运用筹资方式,经济有效地筹措和集中资本的活动。

  筹资管理是在明确筹资需求的情况下通过资本成本和筹资风险的权衡,选择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

  (一)筹资渠道

  筹资渠道是指企业筹集资本来源的方向与通道,体现着资本的源泉和流量。我国目前主要的筹资渠道有以下几种:

  (1)政府财政资金。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金投入企业的资金,形成国家资本金,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

  (2)银行信贷资本。是我国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特别是对于具备良好信誉但缺乏资金的企业。我国银行分为商业性银行(对企业提供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银行(为特定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

  (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等,它们所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既包括信贷资金投放,也包括物资的融通,还包括为企业承销证券等金融服务。

  (4)其他法人单位资金。其他法人单位资金是指其他法人单位以其可以支配的资金在企业之间相互融通而形成的资金。

  (5)民间自然人资金。

  (6)企业自留资本。企业自留资本,主要是企业提取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资金,也包括一些经常性的延期支付款项。

  (7)国外及我国港澳台资本。

  以上各种筹资渠道特点不同,能够提供的资金数量、筹资的便利程度以及所筹资金的权属性质不尽相同。银行提供的信贷资本,对企业来说是债务资本,而其他渠道既可提供债务资本,也可提供股权资本。

  (二)筹资方式

  筹资渠道说明了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筹资方式是指企业筹集资金所采取的具体形式和利用的具体工具。筹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吸收直接投资。这种筹资方式是指筹资方与投资方通过协商签订协议,筹资方直接筹集到股权资本,投资方享有企业一定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收益,承担相应风险。

  (2)发行普通股。发行普通股是股份制公司筹集股权资本的基本方式。公司上市后可通过配股和增发的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

  优点:筹措的资金可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筹资风险小。

  缺点:资本成本高,发行费用高,没有抵税作用,容易分散公司控制权,稀释每股收益。

  (3)发行债券。发行债券是指企业依照债券发行协议通过发售债券直接筹资,形成企业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

  优点:资本成本低,有抵税作用,筹资对象广泛,市场规模大。

  缺点:资本成本硬约束,筹资风险大,限制条件多。

  (4)银行借款。银行借款是企业按照借款合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筹集短期或长期的债权资本的筹资方式。

  优点:筹资速度快,成本低,方式灵活等。

  缺点:风险高,限制条件多,筹资数额有限。

  (5)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通过赊购或预收货款等商品交易行为获得短期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这种方式适合各类企业,它形成于商品交易过程中,是企业的自然性融资。

  (6)租赁筹资。租赁筹资是企业按照租赁合同租入资产的特殊筹资方式。其直接涉及的是物而不是资金。租赁筹资的限制较少,各类企业都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获得资本。租赁融资方式快捷灵活,到期还本负担轻(到期不用归还大量本金),具有抵税作用,但资本成本高于银行贷款方式。

  (7)利用留存收益。利用留存收益是企业取得自有资金的重要方式。

  (8)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由大型工商企业或金融企业发行的短期无担保的商业本票,是企业获得短期债权资本的筹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成本低,数量大,但有较严格的限制。

  (9)其他金融工具。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也为企业筹资提供了多种方式。

  新的筹资方式:

  第一,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简称可转债,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将其转换成发行公司的普通股股票的债券。

  可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选择按约定股价转换成发行公司的普通股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因此可转债兼具股性和债性,也具有期权的特性。

  可转债的利率一般较普通债券利率低,与增发方式相比,发行可转债可以缓冲每股收益摊薄压力。

  可转债赎回和回售条款的设计,给筹资者和投资者较大选择空间,适宜在公司经营暂时困难或股市低迷时发行。

  第二,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认股权证具有期权特性,持有人有权利而无义务,即持有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执行认购权。倘若持有人执行了认股权证,发行公司有义务发行股票给认股权证持有人,发行公司可以获得权益资本,降低负债比率。

  第三,分离交易可转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附有认股权证、并与认股权证分离交易的公司债券。如果认股权证持有人行权认购发行公司的普通股,则发行者在发行债券筹资的基础上,又实现了普通股筹资。

  企业还可以采用发行优先股的方式筹资。

  筹资活动是一项复杂的财务活动,它牵涉财务管理的所有环节,因此筹资活动必须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规模适度原则、适时性原则、结构合理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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