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按“提交”,申报完成。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电子版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骖鸾路23号)教育局窗口领取)和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对因申报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所列项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请登录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专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贴相片。
2.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20日止为体检时间。体检医院结论栏要有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以及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各申报人员须在申报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结果,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桂林市博爱医院(桂林市凤北路30号),十二县申报的人员也可在经本县教育局认可的县级医院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现场确认受理材料时间
5月12日至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骖鸾路 23号)教育局窗口提交认定所需材料及小两寸照片一张(认定所需材料可查询“桂林中小学教师网” “教师资格”栏目中的“申请教师资格须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
桂林市十二县五城区申请认定合格人员于7月22日—7月3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凭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骖鸾路23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咨询电话:
5809253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2820032 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
桂林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办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