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资中县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10-09 22:26:33   来源:学苑网   评论:0 点击:

【摘要】四川内江市资中县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是10月11日——10月30日,相关认定安排可详见下面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整理的四川内江市资中县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6〕0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资中县行政辖区内的具有国民教育幼师、中师及以上学历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固定工作单位”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二)认定种类。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基本条件

  1.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师范学习阶段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单;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10月11日——10月30日

  2.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22: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3.报名途径:登录到中国教师资格网后,未参加全国统考报名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参加全国统考合格报名人员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报名程序,查看注意事项。网报成功后,请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

  (二)现场审查材料

  1.时间: 10月31日――11月2日

  2.地点:资中县教育局(重龙镇广场路32号)南楼五楼人事股

  3.审查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表、体检表、学历证书上的姓名和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一致);社会报名人员还应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一份。

  (4)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及经办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及经办人签字),本局管辖学校的教师可用近一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单位鲜章)一式一份代替。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自考办的鲜章及经办人签字)一式一份。

  (5)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表中第1-3栏由本人填写;第4-7,9-11栏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填写;第8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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