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考点习题及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2020-07-02 22:22:52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要求立法所设定的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相适应,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轻重适度。选项B.C是“公开”的含义,公开的含义是:一是要求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凡是作为处罚依据的规定应当是事先公布的;二是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选项D是一事不二罚原则的内容。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种对行为资格的处罚,并不剥夺被处罚人获得的权利资格,而只是限制其权利资格。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设定。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对部门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幅度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设定

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所以选项B错误。

【知识点】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选项C正确。

【知识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对于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一般不影响听证程序地进行;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没有规定。

【知识点】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1)属于行政处罚,但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警告、行政拘留、暂扣执照。(2)属于行政命令,属于纠正的措施,不具有制裁性:责令限期改正(包括责令停止税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等)。(3)属于间接强制执行形式:收缴或者停售发票。(4)税务具体管理行为: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

【知识点】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

8.【答案】A

【解析】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未作出明确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行政处罚法》未作出专门的具体列举规定。所以选项C错误。当事人以什么形式提出听证要求,《行政处罚法》未作出明确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知识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9.【答案】A

【解析】省国税局、地税局应当联合制定本地区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所以选项B错误。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包括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所以选项C错误。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在法定范围内制定。所以选项D错误。

【知识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是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暗箱操作”和滥用处罚权。《行政处罚法》为此规定了一系列的体现职能分离的条款。其中包括: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听证主持人与调查检查人员分离。选项B.D体现的是监督制约原则。选项C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体现。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2.【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属于税务具体管理行为。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3.【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知识点】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4.【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其中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的特殊环节。

【知识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5.【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知识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6.【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过程中,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主持人无权对调查人员所取得证据的效力作出认定。听证笔录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而不是唯一依据。

【知识点】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7.【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种类。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

【知识点】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

8.【答案】AB

【解析】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所以选项C错误。除《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选项D税法过于绝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选项E错误。

【知识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9.【答案】AD

【解析】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不是行政处罚种类,也不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而是一种行政命令,所以事先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不会导致行政处罚无效。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B和E不是无效的行政处罚行为,而是可变更的、可撤销的行政处罚行为。

【知识点】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10.【答案】ABCE

【解析】《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选项D不正确。

【知识点】行政处罚程序

11.【答案】ACE

【解析】选项B错误,适用于“依法给予20元罚款”的情况。选项D错误,应先交至行政机关在,再由行政机关缴付指定银行。

【知识点】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

12.【答案】DE

【解析】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知识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三、综合分析题

1.【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事实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处罚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选项B后半句没有法律依据。选项D,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采纳,不是一概采纳。

2.【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处罚属于要式行政行为、损益行政行为、负担行政行为。选项C,典型的如作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选项D属于行政强制行为。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效力。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据此可知,本题中县国税局的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

4.【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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