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五)
2020-01-10 21:59:24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内审结。

A、30日

B、3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2、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的,该管辖协议(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可撤销

3、民事诉讼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是按照( )标准划分的。

A、证据的来源

B、证据与当事人的关系

C、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

D、证据的效力

4、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B、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C、反诉的请求和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

D、反诉必须在一审判决前提出

5、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遂向王某作出说明: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的是买卖关系而非借贷关系。但王某仍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违反了自愿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6、张三和李四就一辆豪华轿车所有权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王五闻讯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无论张三还是李四都不是轿车的所有人,自己才对轿车享有所有权,这样,王五就成了张三、李四争讼案件的( )。

A、原告

B、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7、某一环境保护侵权案件,由于侵害了公共利益,该地的环保组织分别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了公益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B、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必要时由高院指定管辖

D、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8、甲在一起债权债务纠纷中提起诉讼后因故撤诉并得到人民法院允许。3个月后甲反悔,甲( )。

A、只能到其他人民法院起诉

B、在诉讼时效内可以再起诉

C、不可重新起诉,因为一事不再理

D、只能申诉

9、根据《民诉解释》规定,对于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 )。

A、10日

B、30日

C、15日

D、60日

1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的是( )。

A、上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最高人民法院

11、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

A、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B、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D、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12、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 )。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13、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范围的是( )。

A、王某诉李某借款合同一案

B、张某盗窃银行保险柜一案

C、韩某申请法院确认丈夫赵某失踪一案

D、马某诉闫某离婚一案

14、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当事人的追加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追加

B、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C、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D、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或宣告无行为能力

15、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普通管辖的确定原则是被告就原告

B、存在共同管辖时,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由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16、在民事诉讼中,下列有关证据的收集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对举证范围内的全部证据进行收集举证

B、涉及商业秘密的关键证据,原告应当自行收集

C、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应当调查收集

D、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

上一篇:2020年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解析(四)
下一篇: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精选试题及答案解析(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苑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苑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381614337,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Copyright ©2020-2024 学苑网 (edu24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381614337@qq.com. 京ICP备09050833号
热线电话:010-88875568 1381147920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