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08-24 21:48:34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41.甲公司依运输合同承运一批从某国进口中国的食品,当正本提单持有人乙公司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C.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

  D.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问题。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可见,具体法律适用,首先要看要求承运人承担何种责任,然后再进行确定。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42.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

  选项A正确。优先权的获得并不是自动的,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选项B错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选项C、D错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规定,如果后来提出申请时,在先的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驳回,而没有提供公众审阅,也没有遗留任何未定的权利,并且如果在先的申请尚未成为请求优先权的根据,则应按照本款第(2)项规定在本同盟同一个国家内就在先的申请的同样主题所提出的后来申请应认为是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为优先权期限的开始日。此后,在先的申请就不得作为请求优先权的根据。据此可知,在先申请的撤回、放弃或驳回不一定影响该申请的优先权地位。

  43.中国甲公司以CIF价向某国乙公司出口一批服装,信用证方式付款,有关运输合同明确约定适用《海牙规则》。甲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两天后,甲公司接乙公司来电,称装船的海轮在海上因雷击失火,该批服装全部烧毁。对于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

  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CIF术语、《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免责规定。

  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本题中已经装船,风险转移给乙公司。根据《海牙规则》,由于雷击失火,承运人免责。所以,应由乙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选项C错误。此时甲公司没有过错,不需要退还货款给乙公司。

  44.甲乙两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乙国出口商向甲国出口轮胎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乙国轮胎出口企业损失严重。乙国政府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胜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申请强制执行

  B.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只可在轮胎的范围内实施报复

  C.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D.上诉机构只有在对该案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决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反倾销措施、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错误。在当事方不履行裁决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

  选项B错误。依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胜诉一方在对方不履行裁决时,可以申请授权报复,报复可以在同一产品内,也可以跨部门,还可以跨协议。

  选项C正确。当有关成员不遵守裁决时,经申请授权进行报复,包括确定报复的范围和水平。

  选项D错误。上诉机构负责对被提起上诉的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进行的法律解释进行审查。不能就事实问题进行审查。(对比学习专家组,专家组既审查案件事实,又审查适用法律)

  45.中国某化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向中国商务部提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类化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申请。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B.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

  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D.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反补贴措施的规定。

  选项A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32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

  选项B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20条的规定,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是,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

  选项C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3条规定,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选项D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1条,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46.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

  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

  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信用证的相关规定。

  选项A、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第1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实体审理,认定构成信用证欺诈并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条的情形的,应当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所以,这两个选项表述都不完整。

  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选项D错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没有规范担保问题。

  47.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

  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司法的特征、司法效率、司法的功能。

  选项A正确。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司法管辖的范围是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人,是管辖范围最广泛的审判机关,任何人都有发动资格向法院申请对某一纠纷作出决定,判予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选项B正确。法律相对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滞后性,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应当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而应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对法律进行正确完整的阐释。法官在裁判中对解释法律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准确,无疑也是消减不确定性的主要途径。当然,如果解释与裁量不合立法目的与实情,有可能加剧司法中的不确定性,因此,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才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选项C正确。该项表述的司法效率中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问题。具体来说,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在形式诉讼中,考虑对一些特定的犯罪人征收诉讼费,以起到节省“正义成本”的作用。

  选项D错误。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征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

  48.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应具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

  B.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

  C.细化诉讼程序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难以兼得

  D.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

  选项A正确。效率与公正都是司法所追求的目标,因而在许多情况下,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体现在司法效率的基本构成中,许多要素既是在追求效率时不可或缺的,又是在追求公正时必不可少的;另一一方面则体现为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时常是互为手段和目的的。

  选项B正确。我国的司法现状决定了我们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当前,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在旧秩序已被打破而新秩序又尚未建立之时,许多人都产生了极大的心理落差,因为既得利益没有了而现实利益又得不到保障,加上我们在经济领域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产生了许多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现状都使得人们越来越关注司法的公正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效率与公正在现实上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因而如果我们在司法领域仍像在经济领域那样倡导“效率优先”,就必定会进一步刺激人们的功利心理,加剧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从而不利于中国社会形态的有序转换,同时也会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被称作“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领域中倡导和贯彻“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理念。

  选项C错误。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所必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因而有其相辅相成的一面;但由于效率具有绝对性而公正具有相对性,所以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又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在司法价值取向问题上,当前我们宜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目标。

  选项D正确。法官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其直接作用便是司法效率的提高,同时也会促进司法公正。

  49.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

  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

  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

  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

  选项A错误。检察官不得非法接受财物。

  选项B正确。以个人名义提出改进建议是可以的。

  选项C错误。根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实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决定》第1条,检察官不得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选项D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拘传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证人不能进行拘传。本项属于非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

  50.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要求?( )

  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

  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

  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

  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法官职业责任、法律援助制度、公证员职业责任、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选项A违背法官职业纪律要求。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为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选项B违背律师职业纪律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无偿办理案件后,不得再收收交通费。

  选项C违背公证员职业纪律要求。根据《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的规定,对有这种行为的公证员要予以警告。

  选项D不违背律师职业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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