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门峡执业药师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9-08-15 21:18:12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关于2019年三门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各分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豫人社函〔2019〕194号)要求,市局将承担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人工核查工作,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现场人工核查地点: 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7、218、219、220窗口(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东路转盘) 联系电话:2775513、2775310、2775312、2775311 时间安排: 2019年8月15日、16日、19日(三天) 现场人工核查要求: 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下称《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集中到现场人工核查地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 除现场核查工作以外的考务工作,请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194号)执行。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