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
2014-12-28 19:37:38   来源:学苑网   评论:0 点击:

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第1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请分析

  (1)本条款中"滥用职权"的含义

  (2)本条款中"玩忽职守"的含义

  (3)本条款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

  58、"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请问:

  (1)本条所称的"胁迫"应该如何解释?

  (2)有权以胁迫唯有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谁?

  (3)本条中的"1年"是何种性质的期间?

  六、案例分析题:第59-6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59.2010年3月1日,甲(男,1992年12月10日出生)和乙(女,1995年8月1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3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甲得知乙不在库房,就要求乙速回,乙不予理会,最终导致孩子饿死。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如何定罪?

  (2)乙的行为如何定罪?

  (3)甲和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60、2012年4月初,甲与乙、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借给乙120万元,期限2年,乙每月偿还5万元;丙承担保证责任,如乙到期无力偿还,由丙向甲偿还全部借款,合同签订后,乙请求甲多借给自己20万元,甲表示同意,并于2012年4月28日将140万交给乙,乙出具拮据,载明收到140万元,还款期限顺延。丙对此不知情。

  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底,乙共计还款40万元,2013年1月,甲与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甲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丁,合同签订后,甲向乙、丙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乙收到后明确表示不同意,丙则未置可否。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2)丙的担保属于何种保证方式?对甲多借乙的20万元,丙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甲与丁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是否因乙的不同意而无效?

上一篇:2015年考研历史学真题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苑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苑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381614337,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Copyright ©2020-2024 学苑网 (edu24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381614337@qq.com. 京ICP备09050833号
热线电话:010-88875568 1381147920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