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卫生局:关于做好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03-11 10:19: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4月10日

  关于做好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考点:

  根据卫生部医考委公告,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3日正式启动,为做好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发布

  考区已于3月3日在贵州日报上发布了《贵州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公告》,对报名工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公告。请各市(州)参阅贵州日报3月3日刊第七版。各考点也应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对辖区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进行公布。

  二、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4月10日。

  三、报名资格规定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在2014年资格审查开始之前若有新文件下发,则按新文件执行),请各考点严把报名资格审核关。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为便于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报名考生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且所有资料复印件统一纸型为A4。

  第一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

  第二联: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提交(审查结束后此联交考区办留存)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5张,各考点采集该照片时应当要求考生将照片粘贴在印有身份证明的A4纸下方,并要求考生注明所属考点及工作单位辖区县(区、市)。以便办理通过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不得更换。

  第三联: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资格审查开始之前若有新文件下发,则按新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1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使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应取消报考资格。本年度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需提供此页,按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相关要求提供材料。但在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前,需向所在考点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进行校验,若毕业证和学位证不符合报名规定的或与报名前提供的相关证明内容不相符的,应取消其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考试资格。

  第四联:毕业证书复印件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规定提供的证明外,还须在当年医学综合笔试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第五联:学位证书复印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除要求考生提供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学位证明。若毕业证书专业指向明确(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此联。

  第六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请提供同类别的上一级资格证明即《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第七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执业注册证,执业注册时间不满规定年限者不予受理报名。执业时间计算截止为2014年8月31日。

  第八联:《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

  请大专或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务必提供www.chsi.com.cn (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以便资格审核时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若有持军官证报名的军队考生,请到贵阳考点报名,我考区军事医学考试统一安排在贵阳考点进行。

  2.请各考点将持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中等专业毕业证报名的考生材料单列。

  请各考点务必按照以上规定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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