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4-07-01 15:58: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   四、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该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被保证人是( )。

      【解析】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所以被保证人为出票人甲公司。

      2.乙公司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的,应视为( )。

      【解析】根据规定,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本题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时未记载背书日期,所以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3.戊公司有权向( )追索。

      【解析】持票人可以向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本题中,丙公司为付款人,其并未对票据进行承兑,不是票据债务人,戊公司仅有权向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进行追索。

      4.戊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时间为( )。

      【解析】商业汇票中,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行使。本题中,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被丙公司拒绝承兑,戊公司应当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3年11月15日之前向乙公司追索。

      (二)甲度假酒店设有客房部、餐饮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取得的收入分别核算。2013年1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营业收入130万元,支出住宿成本90万元。

      (2)提供餐饮服务取得营业收入140万元,支出餐饮成本120万元。

      (3)经营游艺场取得游艺收入25万元、射击收入10万元、跑马比赛收入2万元、游戏机收入8万元。支付游艺场租金6.5万元。

      (4)举办时装表演活动取得营业收入17万元,支付演员劳务费支出……

      已知: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

      1.甲度假酒店当月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按服务业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的有( )。

      A.提供住宿服务

      B.经营游艺场

      C.提供餐饮服务

      D.举办时装表演

      【答案】AC

      【解析】选项B :按娱乐业计算缴纳营业税;选项D:按文化体育业计算缴纳营业税。

      2.甲度假酒店当月住宿、餐饮服务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

      A.(130-90)×5%+(140-120)×3%=2.6万元

      B.(130-90)×3%+(140-120)×5%=2.2万元

      C.(130+140)×5%=13.5万元

      D.(130+140-90-120)×20%=12万元

      【答案】C

      【解析】营业税一般是按照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的,只有税法上明确规定有扣除项目的,才需要差额征税,没有规定扣除项目的是按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的。住宿、餐饮是按服务业计算缴纳营业税的,没有扣除项目,所以是按照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的,不得扣除任何项目。

      3.甲度假酒店当月游艺场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有( )。

      A.(25+10)×5%=1.75万元

      B.(25+10+2)×3%=1.11万元

      C.(25+10+2+8)×20%=9万元

      D.(25+10+2+8-6.5)×20%=7.7万元

      【答案】C

      【解析】娱乐业按照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不得扣除任何项目(如支付的租金)。


上一篇: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下一篇: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苑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苑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381614337,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Copyright ©2020-2024 学苑网 (edu24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381614337@qq.com. 京ICP备09050833号
热线电话:010-88875568 1381147920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