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第二章第三节: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2020-03-10 12:02:48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知识点9】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一.贷款的受理

1、贷前咨询:

I.个人贷款品种介绍;

II.申请个人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III.申请个人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IV.办理个人贷款的程序;

V.个人贷款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如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额等;

VI.获取个人贷款申请书、申请表格及有关信息的渠道;

VII.个人贷款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VIII.其他相关内容。

2、贷款的受理

接受申请

借款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能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申请材料。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初审

I.主要审查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借款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II.如果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材料要求规范,应要求申请人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有关材料。如果不予受理,应退回贷款申请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III.经初审符合要求后,贷款受理人应将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交由贷前调查人进行贷前调查。

二.贷前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1.调查的方式和要求

I.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

II.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III.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和居访制度。

2.调查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材料一致性

II.借款人基本情况

III.借款人信用情况

IV.借款人收入情况

V.担保情况

VI.借款用途

3.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I.借款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吻合,身份证件是否由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各种材料之间是否保持一致等;

II.款人提供的个人资信及收人状况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判断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是否稳定,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III.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内容齐全性进行检查,检查资料是否存在不应有的空白项

贷前调查完成后,贷前调查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填写审批表或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是否同意贷款的明确意见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并形成对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方面的调查意见,连同申请资料等一并送交贷款审核人员进行贷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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