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及试题解析: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06-27 17:16:11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注意】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例题】某企业2018年3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0千克,一氧化碳200千克、氯化氢80千克,假设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1.2元,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0/0.95=105.26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00/0.87=114.94

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200/16.7=11.98

氯化氢污染当量数=80/10.75=7.44

第二步:按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14.94)>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5.26)>—氧化碳污染当量数(11.98)>氯化氢污染当量数(7.44)

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排序选取计税前三项污染物为:氟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14.94+105.26+11.98)×1.2=278.62(元)

2.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色度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

应纳税额=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适用税额

②色度。

色度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应纳税额=色度的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3)适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禽畜养殖业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禽畜养殖业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其污染当量数以禽畜养殖数量除以污染当量值计算。

②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污水排放量(吨)÷污染当量值(吨)×适用税额

③医院排放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医院床位数÷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

应纳税额=污水排放量÷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

3.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适用税额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①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

②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4.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是指实际产生的工业噪声与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差值。

【例题】下列选项,属于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的是( )。

A.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B.水污染物的产生量

C.固体废物的贮存量

D.噪声分贝数

【答案】A

【解析】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污染当量数作为计税依据;固体废物以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噪声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适用税额。

【例题】某企业2018年4月排放汞及其化合物500千克,汞及其化合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为0.0001,适用税额为8元每污染物当量。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万元。

A.8000

B.400

C.4000

D.2000

【答案】C

【解析】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500÷0.0001=5000000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5000000×8÷10000=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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