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核心考点:第二章
2020-04-22 23:10:45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三、典型习题 【习题一】 某幢高层写字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包括施工招标)监理。 该工程邀请甲、乙、丙三家施工企业进行总价投标。评标采用四项指标综合评分法。四项指标及权数分别为:投标单位的业绩与信誉0.10,施工管理能力0.15,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性0.25,投标报价0.50。各项指标均以100分为满分。 其中,投标报价的评定方法是: (一)计算投标企业报价的平均值 C平=∑投标企业的报价/投标企业个数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格 C=0.6C0+0.4C平(式中C0为项目标底价格) (三)计算投标企业报价偏差 X=[(投标企业报价-C)/C]×100% (四)按下式确定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得分P 根据开标结果已知该工程标底为5760万元。甲企业投标报价5689万元,乙企业投标报价5828万元,丙企业投标报价5709万元。 已知投标企业的其他指标得分见表。
【问题及参考答案】 1.计算甲、乙两家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得分,并填入上表中。 甲、乙两家投标企业的报价得分: (1)投标企业报价的平均值为: C平=(5689+5828+5709)/3=5742(万元) (2)评标基准价格为: C=0.6×5760+0.4×5742=5752.8(万元) (3)甲、乙两家投标企业报价偏差为: X甲=[5689-5752.8]/5752.8×100%=-1.11% X乙=[5828-5752.8]/5752.8×100%=1.31% (4)报价得分: P甲=100-100×1.11%=98.89 P乙=100-300×1.31%=96.07 2.计算各投标企业的综合评分,并确定第一中标企业。 各投标企业的综合评分如下: 甲企业为:0.10×92+0.15×96+0.25×90+0.5×98.89=95.55 乙企业为:0.10×90+0.15×90+0.25×92+0.5×96.07=93.54 丙企业为:0.10×85+0.15×80+0.25×78+0.5×99.24=89.62 第一中标企业为甲投标企业。 【习题二】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建安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计和装修工程施工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单位编制建安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得过工程所在地省级工程质量奖项; (2)在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 (3)拥有国有股份;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件2:建安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后,在施工中突遇合同中约定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经济损失(见表2-1)和工地全面停工15天。由于合同双方均未投保,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 表2-1 经济损失表
事件3: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刚开始采用的一项新工艺。 事件4:在施工时,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错误,导致装修工程局部无法正常进行,虽然不会影响总工期,但造成了工人窝工等损失。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变更设计和费用索赔申请。 【问题及参考答案】 1.逐条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分别说明理由。 (1)不能采纳。理由:招标人不得以获得工程所在地省级质量奖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2)不能采纳。理由:招标人不得以地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3)不能采纳。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限制排斥政策。 (4)采纳。理由:投标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事件2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分别由谁承担?建安工程施工单位总共可获得费用补偿为多少?工程延期要求是否成立? (1)建设单位承担的经济损失: ①待安装的设备修理费; ②供水管爆裂修复费; ③水泥损失费; ④留守管理人员工资; ⑤现场清理费。 (2)施工单位承担的经济损失为: ①现场施工人员受伤医疗补偿费; ②应急发电机修复费; ③施工作业人员窝工费。 (3)费用补偿总额:5+0.5+1.5+0.3=7.3(万元)。 (4)工程延期要求成立。 3.写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件3中新工艺审查内容。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新工艺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3版的规定,写出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变更估价原则和费用索赔的程序。 (1)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以下原则处理变更估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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