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司法局关于发放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
2017-03-19 14:10:56 来源:黔南州司法局 评论:0 点击:
参加2016年9月国家司法考试贵州考区黔南考点考试合格、并且于2016年12月按时提交了规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
参加2016年9月国家司法考试贵州考区黔南考点考试合格、并且于2016年12月按时提交了规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1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由本人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黔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州政务中心大厅)司法考试窗口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不得代领。 联系电话:0854-7105092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 2017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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