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发放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03-19 19:59:12 来源:济南市司法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济南考区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参加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按规定时间在济南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 特别提示:军队系统资格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发放。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本次证书发放范围,该类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证书发放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发证时间、地点 1、证书发放时间: 2017年3月20日上午——3月24日下午。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发放地点: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层C区3065、3066济南市司法局窗口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原济南市政府西侧) 参考线路: ⑴天桥南:4、5、7、15、33、35、K50、K51、K58、K59、67、84、K92路 ⑵站前路南口:29、49路 ⑶经二纬二:1、21、78路 三、发证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现场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2、申领人取得资格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由于济南考区人员较多,为减少证书申领人现场等候时间,请按照该《通知》附件所安排的时间到现场领取证书。 四、咨询电话 0531-68967366 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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