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领取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03-18 21:46:53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现就2016年12月在福州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根据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现就2016年12月在福州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20日——3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市司法局窗口(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乘公交车22路、53路、121路、177路可到达) 二、领证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号码。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相关规定,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若本人无法在上述期间前来领证,可另行预约时间。 2、部队考生(即在军网报名的成绩合格人员)需到军队相关部门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电话:0591-87278325)或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591-83319614) 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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