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独家解读:卷三整体变化情况
2015-06-14 19:01:10 来源:法律教育网 评论:0 点击:
2015年卷三整体变化非常大,下面从各学科的整体变化、具体变化及备考建议方面给大家做适当解读。
一、卷三大纲整体变化 卷三考查的学科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和商法,是司法考试中难度极大的一卷,无论是民法博大精深的理论,还是民事诉讼法纷繁复杂的规定都可能让考生心生胆怯。2015年司法考试在卷三最主要的变化体现在民事诉讼法上,它在考点范围和附录法律法规上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根据新实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作出的变化,其是我们有史以来最长的司法解释。在民法部分,考查的考点上是基本上变化,但是在附录的法律法规部分发生了一些变化。 二、学科具体变化 (一)民法 根据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2015年司法考试卷三在民法部分,考点内容方面没有变化,但是在附录的法律法规部分出现了变化,主要表现为修订了2个法律法规,新增了6个法律法规。 1.新修2个法律法规: (1)《最高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商标法实施条例》 2.新增6个法律法规: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4)《最高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5)《最高院关于审理利益信息网络侵权人身权益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6)《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民事诉讼法部分 1.新增5个考点: (1)第十章第四节调解的相关问题; (2)第十四章第二节中的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扩展为第三节, (3)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4)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5)第十七章增加检察建议审查程序。 2.删除6个考点: 包括原告与被告的概念,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等。 3.删除1个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意见》 4.修订1个法律法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5.新增4个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4)《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