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真题答案(文字版)
2015-06-25 20:52: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真题答案(文字版)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城市、镇规划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划拨土地之后,方可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B.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C.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D.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标准答案】C 
【解析】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参见教材P53. 
2.关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公告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发布有误的信息,由发布该信息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B.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可向公告部门提出出面符合申请 
C.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的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D.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无需再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标准答案】C 
3.某施工单位为降低造价,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使多人重伤、死亡。该施工单位的行为已经构成( ) 
A.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B.强令违章昌险作业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标准答案】D 
4.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是指从( )之日起,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能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安全使用的年限。 
A.施工许可证办理 
B.预验收合格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D.质保期结束 
【标准答案】C 
5.关于法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人以其登记注册地为住所 
B.企业法人自取得营业执照时取得法人资格 
C.非企业法人是指行政法人和事业法人 
D.建设单位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标准答案】D 
6.关于建设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总承包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建设工程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企业 
B.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全部建设工程拆分成若干部分后全部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 
C.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中技术较为复杂的部分分包给其他企业 
D.总承包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企业 
【标准答案】A 
7.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成为( )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有偿合同 
D.双务合同 
【标准答案】B 
8.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共同向( )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A.当事人住所地 
B.调解协议履行地 
C.调解组织所在地 
D.调解协议签订地 
【标准答案】C 
【名师解析】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参见教材P342. 
9.某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工程施工中,分包工程发生了安全事故,则改事故( ) 
A.按约定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B.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承担次要责任 
C.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D.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标准答案】D 
1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分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 )担任。 
A.同级工会代表 
B.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C.用人单位代表 
D.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 
【标准答案】B

上一篇: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真题解析
下一篇: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苑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苑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381614337,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Copyright ©2020-2024 学苑网 (edu24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381614337@qq.com. 京ICP备09050833号
热线电话:010-88875568 1381147920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