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二章
2019-06-07 11:55:47   来源:学苑网   评论:0 点击:

内容摘要:根据《财政部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发布》得知,2019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大纲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二章内容如下:
第十二章 或有事项

  [基本要求]

  (一) 掌握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二) 掌握预计负债的计量原则

  (三) 掌握亏损合同和重组形成的或有事项的处理

  (四) 熟悉或有事项的特征和常见或有事项

  [考试内容]

  第一节或有事项概述

  第二节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节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原则的应用

第一节或有事项概述

  一、 或有事项的概念及其特征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 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常见的或有事项有: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 全保证)、环境污染整治、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

  二、 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 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 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或有负债涉及两类义务: 一类是潜在义务;另一类是现时义务。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 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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