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二章
2019-06-07 10:40:32 来源:学苑网 评论:0 点击: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二)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三)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四)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五)掌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六)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七)掌握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八)掌握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润分配 (九)熟悉公司的登记管理 (十)熟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十一)熟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十二)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十三)熟悉股东诉讼 (十四)熟悉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十五)了解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及公司法人财产权 (十六)了解公司债券的种类 (十七)了解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六节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第七节公司财务、会计 第八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九节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作不同的分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规定。 二、《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在调整公司组织关系的同时,也对与公司组织活动有关的行为加以调整。 三、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