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预习试卷二
2015-01-26 16:07: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预习试卷二

  •   2.【参考答案】

      事件二中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1)错误一:仅设置通道两侧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正确做法: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型)防护门。

      (2)错误二: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

      正确做法: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

      【考点解析】

      首先分析事件二中的安全做法,共分两句话:

      (1)与各楼层连接处搭设卸料通道,与相应的楼层接通后,仅在通道两侧设置了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2)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且在相应位置挂设了安全警示标志牌。

      针对施工电梯安全方面的做法存在错误,逐条进行分析:

      针对(1),相应规范中规定:在建工程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各层通道口处都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

      针对(2),相应规范中规定: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尺寸应视架体的宽度和高度而定,防护棚两侧应封挂安全立网。防护门只是防护棚的两端,还应增设顶部的硬防护及两侧的防护。

      3.【参考答案】

      事件三中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1)错误一:电梯工程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

      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2)错误二: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应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3)错误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只有建设、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加(或电梯

      安装单位未参加);

      正确做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电梯)分包单位也应参加。

      【考点解析】

      首先分析事件三的说法,共分四句话:

      (1)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

      (2)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3)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

      (4)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针对(1),相应规范中规定: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度检查评定,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针对(2),相应规范中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承包单位,再由总承包单位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很明显,第(3)句本身没有问题,为第(4)句的原因说明。

      针对(3)、(4),相应规范中规定: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4.【参考答案】

      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合理;

      建设单位做法:合理;

      本工程保温工程保修期限应该是:10年。

      【考点解析】

      先审题,背景资料中两处提到保温工程保修期:

      (1)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保温工程保修期限为10年;

      (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保温工程保修期限承诺保修5年。

      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应保修5年,建设单位认为应保修10年,二者必有其一做法不合理。

      施工单位的理由: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只需保修5年。《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5年,为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也就是说≥5年都满足要求。那么,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的10年同样满足要求,这种情况下,按保修年限长的时间为准。

      反之,如果原合同约定时间少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年限,则应以《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年限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

      (四)

      1.【参考答案】

      (1)不属于项目经理部教育的内容有:

      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还应有:

      施工现场环境;

      工程施工特点。

      【考点解析】

      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 83号)第六条的规定:

      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线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l5学时;

      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参考答案】

      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同一炉罐号的钢筋组批进行取样复试;

      正确做法:按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将同一进场批次进场的钢筋,按不超过60t为一检验批量进行取样复试。

      不妥之二:调直钢筋时,冷拉率控制为3%;

      正确做法:调直钢筋时,冷拉率不应超过1%。

      【考点解析】

      事件二描述了两件事,一是钢筋组批取样复试,二是钢筋冷拉调直。故回答时,至少要分成两部分来答题。

      (1)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年版)条文说明第5.2.1条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①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②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③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2)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年版)第5.3.3条规定,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调直。当采用冷拉调直时,HPB300 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S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由此可见,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并没有错,不正确的地方是控制3%的冷拉率。对于Ⅱ级钢筋,冷拉率不应超过1%。

      3.【参考答案】

      模板及支架示意图中不妥之处相对应的正确做法有:

      (1)钢管宜采用φ48.3×3.6钢管;

      (2)立杆底应设置垫板(底座);

      (3)应设置扫地杆;

      (4)立杆应对接扣件连接;

      (5)最上面一步纵向水平杆以上的立杆自由端控制在500mm以内;

      (6)应设置(竖向和水平)剪刀撑;

      (7)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

      (8)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考点解析】

      这是一道安全管理的题,考核的内容是现场最为常见的扣件式铜管脚手架(满堂支撑架)搭设构造要求,属必须掌握并熟练运用的知识点。

      仔细审题,背景资料中的模板及支架示意图首先要定性为满堂支架,故不能按围护脚手架、满堂操作架的构造要求来比照检查图示的错误,只能参照满堂支撑架(模架)相关技术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一2011第3.1.2条规定,脚手架钢管宜采用声48.3×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这是新规范与2001版对比中比较明显改变,此为错误之处一。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6.2.1条规定,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这是针对围护脚手架的构造要点。水平杆的接长图中不涉及,故回答时也不涉及。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一2011第6.3.1条规定,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这是错误之处二。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一2011第6.3.2条规定,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这是错误之处三。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一2011第6.3.5条规定,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顸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这是错误之处四。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一2011第6.3.6条第2款规定,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一2011第6.9.1条规定,满堂支撑架步距与立杆间距不宜超过本规范附录C表C一2~表C一5规定的上限值,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a不应超过0.5m。根据图示中螺杆外伸长度300mm的比例估计,最上一步水平杆中心线至木方下皮的距离目测超过500mm,这是错误之处五。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一2011第6.9.3条规定,满堂支撑架应根据架体的类型设置剪刀撑。这是错误之处六。

      关于剪刀撑设置,分两个方面: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规范中规定在竖向剪7J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当支撑高度超过8m(图中满堂支撑架体搭设高度明显超过8m),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6.9.6条规定,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根据图示信息,暂无法明确判断插入立杆内长度是否正确。

      关于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的问题,在《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OJ 162—2008第6.1.9条第2款中规定,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项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该知识点,在《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中是黑体字,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进行要求。貌似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一2011与《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两规范的不协调之处。

      此题明显属于模板支撑架体,且从施工安全的角度讲,本题更适用于《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中“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条款的规定。故螺杆外伸长度为错误之处七。

      根据《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第6.1.9条第3款中规定,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本题示意图中无拉杆,这是错误之处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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