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考点汇总
2015-08-20 21:37:47   来源:学苑网   评论:0 点击:

导读: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考点汇总,希望能助各位一级建造 师考生一臂之力!

  1Z30603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范围: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谁编制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谁签字

  1、不需要专家论证的

  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监理单位,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需专家论证的

  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确需修改,重新审核,重新论证。

  2、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3、如需验收,由施工、监理组织验收,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谁向谁交底)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真题】

  1.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 )组织专家论证、审查。【2012】 【2013】

  A.施工企业

  B.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B.建设单位

  D.监理单位

  【答案】A P229

  2. 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施工企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后,经( )签字后实施。【2011】

  A.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

  B.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

  C.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D.建设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答案】C P228-229

  【解析】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的是施工企业的( )。【2011】

  A.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

  B.项目负责人

  C.技术负责人

  D.安全员

  【答案】A P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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