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重点(12)
2015-06-05 14:34: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重点(12)
  1、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2、 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与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相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63、 管辖:本质上法院审理分工。从老百姓角度看,解决一个向谁告状的问题。级别管辖:上下级法院的一审分工。四级法院。"金字塔型"的审理模式。地域管辖:同级法院的一审分工。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4、 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掌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法第24条和25条):《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两地管辖,注意:购销合同履行地一般为交货地点;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两地+三地共五地管辖)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也就是不按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5、 民事证据的7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6、 书证是以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物证是以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是不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然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7、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8、 证据保全的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举证时限:不得少于30日。

  9、 质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如年老、路途遥远、不可抗力等),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10、 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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