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所需材料
2020-04-29 21:06:14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住建部制定了《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所需材料如下: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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