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9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2019-08-29 22:02:25   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翻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只在下半年举行考试,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二级笔译、英语三级口译、英语三级笔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下半年口译考试、下半年笔译考试均采取机考方式,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置考区和考点,考试报名不作地域、语种等方面的限制。

  1.下半年 口译考试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11月16日(周六)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机考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英、俄、德、西)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俄、德、西)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考试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2.下半年笔译考试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11月17日(周日)

9∶00-11∶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

机考

13∶30-16∶30

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俄、德、西)

  下半年笔译考试采用机考方式,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要注意告知、提醒应试人员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二)考区设置

  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 “考区”为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张家口、衡水,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二、三级翻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在口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中,原则上不作语种、级别、地域等方面的报考限制。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3)。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2,可从网站下载、复印使用。

  (三)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类)》科目考试。

  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16日。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rst.hebei.gov.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下半年9月22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各地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学历在读阶段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已取得的上一层次学历,如:本科在读人员,应填写已经取得的大专或高中学历。

  (三)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二级考全科和三级报考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一级、二级部分科目免试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6-18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一级报考人员持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以及聘任材料,复印件1份。

  4、二级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或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五) 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22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1月7-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 笔译考试

  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笔译考试《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二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三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

  (二)口译考试

  报名费每人10元,三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14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00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400元),一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3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300元)。

  七、考务实施注意事项

  1、各地须在各口译、笔译考场为应试人员配备草稿纸,每科每人不少于1张A3纸。考后,所有草稿纸应统一回收。

  2、考前告知。主要内容包括:

  (1)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2)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3)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4)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5)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6)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八、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度翻译考试将从传统考试方式全面转向机考,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充分认识翻译考试的重要性、特殊性和推行机考的复杂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翻译考试工作体系,积极做好人员、资金、场地、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从严、从细防控考试安全风险,杜绝发生作答数据丢失等严重问题,确保翻译考试安全、有序、平稳。

  九、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十、其他

  本通知有关内容与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9]8号)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 
  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9月3-16日

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9月16-18日

一级、二级部分科目免试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9月22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11月7-15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学号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

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

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3、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41

中国矿业大学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2

河海大学

42

中国石油大学

3

合肥工业大学

23

南京农业大学

43

中国地质大学

4

安徽师范大学

24

南京师范大学

44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5

北京大学

25

徐州师范大学

45

厦门大学

6

北京交通大学

26

扬州大学

46

福州大学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7

南昌大学

47

福建师范大学

8

北京理工大学

28

江西师范大学

48

兰州大学

9

北京科技大学

29

辽宁大学

49

西北师范大学

10

北京邮电大学

30

大连理工大学

50

中山大学

1l

北京林业大学

31

东北大学

5l

暨南大学

12

北京师范大学

32

大连海事大学

52

华南理工大学

13

首都师范大学

33

辽宁师范大学

53

华南师范大学

14

北京外国语大学

34

沈阳师范大学

5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5

大连外国语学院

55

广西大学

16

北京语言大学

36

内蒙古大学

56

广西师范大学

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7

内蒙古师范大学

57

广西民族大学

18

外交学院

38

宁夏大学

58

贵州大学

19

国际关系学院

39

山东大学

59

贵州师范大学

20

华北电力大学

40

中国海洋大学

60

海南大学

61

河北大学

87

复旦大学

113

湖南大学

62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88

同济大学

114

中南大学

63

河北联合大学

89

上海交通大学

115

湖南科技大学

64

河北师范大学

90

上海理工大学

116

长沙理工大学

65

燕山大学

91

上海海事大学

117

湖南师范大学

66

郑州大学

92

东华大学

118

吉林大学

67

山东科技大学

93

河南科技大学

119

华东师范大学

68

南京理工大学

94

河南大学

120

上海师范大学

69

青岛科技大学

95

河南师范大学

121

上海外国语大学

70

济南大学

96

信阳师范学院

122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7l

山东师范大学

97

黑龙江大学

123

上海大学

72

曲阜师范大学

98

哈尔滨工业大学

124

四川大学

73

聊城大学

99

哈尔滨理工大学

125

西南交通大学

74

鲁东大学

100

哈尔滨工程大学

126

电子科技大学

75

青岛大学

101

东北林业大学

127

西南石油大学

76

烟台大学

102

哈尔滨师范大学

128

成都理工大学

77

山东财政学院

103

武汉大学

129

西南科技大学

78

山西大学

104

华中科技大学

130

西华大学

79

太原理工大学

105

东南大学

131

四川师范大学

80

山西师范大学

106

武汉理工大学

132

西南财经大学

8l

西北大学

107

华中师范大学

133

南开大学

82

西安交通大学

108

湖北大学

134

天津大学

83

西北工业大学

10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5

天津理工大学

8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10

中南民族大学

136

天津师范大学

85

陕西师范大学

111

三峡大学

137

天津外国语大学

86

西安外国语大学

112

湘潭大学

138

天津财经大学

139

新疆大学

146

浙江工商大学

153

延边大学

140

新疆师范大学

147

宁波大学

154

东北师范大学

141

云南大学

148

重庆大学

155

北华大学

142

云南师范大学

149

西南大学

156

吉林师范大学

143

云南民族大学

150

重庆师范大学

157

南京大学

144

浙江大学

151

四川外语学院

158

苏州大学

145

浙江师范大学

152

西南政法大学

159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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