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镇江市人力资源管理师统一鉴定公告
2019-03-14 15:30:33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镇江市2019年上半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公告

  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全国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工作要求,规范鉴定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明确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1号)精神,本次考试仅针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受理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的报名。

  (二)全省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2019年上半年考试形式及安排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

18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上机考试;

一级、二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的形式,纸笔作答。

 

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00 综合评审(二级)

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30 综合评审(一级)

 

  三、个人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期间登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界面(http://120.26.132.5:8110/ostaoa)进行报名。考生所报考职业须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交纳考试费,即完成了报名程序。资格初审通过后信息不得更改,不再受理改报申请。网报申请退费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联系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视为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个人网报考生的资格初审仅审核电子照片和报名信息的完整性,报名资格审核最终以成绩合格后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镇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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