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备考讲义:第二章第二节
2020-02-23 17:46:54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第二节 工程水文

  一、水文的基本概念

  地表流水可分为暂时流水和经常流水两类。

  (一)暂时性流水作用

  (二)河流的侵蚀作用

  二、水文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桥孔布置应符合下列一般原则:

  (1)必须保证设计洪水以及较小的各级洪水和泥沙安全通过,并通过通航、流冰、流木及其他漂流物安全通过的要求。

  (2)应适应各类河流段的特性及演变特点,避免河床产生不利变形,且做到经济合理。

  (3)建桥后的桥前壅水不得对两岸河堤、农田、村镇造成威胁;在平原地区尤为重要,通常以桥前壅水的允许高度作为桥孔长度的控制因素。

  (4)应考虑桥位上下游已建或拟建的水利、航道码头和管线等引起的河床演变对桥孔的影响。

  (5)桥位河段的天然河道不宜开挖或改移。开挖、改移河道应具有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

  (6)跨越河口、海湾及海岛之间的桥梁,必须保证在潮汐、海浪、风暴潮、海流及海底泥沙运动等各种海洋水文条件影响下,正常使用和满足通航的要求。

  (7)应与天然河流断面流量分配相适应。在稳定河段上,左右河滩桥孔长度之比应近似与左右河滩流量之比相当;在次稳定和不稳定河段上,桥孔布设必须考虑河床变形和流量分布变化趋势的影响。桥孔不宜压缩河槽,可适当压缩河滩。

  (8)在内河通航的河段上,通航桥孔布设应符合《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14),并应充分考虑河床演变和不同水位所引起的航道变化。

  (9)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 GB01—2014)中的规定,对跨径小于或等于 50m 的桥孔,宜采用标准化跨径。

  (10)应注意地质情况,桥梁的墩台基础避免设在断层、溶洞等不良地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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