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05-03 23:14:21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18题,每题1分,共18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你认为表述正确的,请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代码“√”,你认为错误的,请填涂代码“×”。判断正确的,每题得1分;判断错误的,每题倒扣1分;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零分为止。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

  2. 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 )

  3. 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4. 发生亏损的国有企业不得购买小轿车。 ( )

  5.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审义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 )

  6.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 )

  7. 中国某公司拟与外国某公司合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企业总投资额为33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双方这一约定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

  8. 破产法贯彻对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对所欠职工工资和税款,均按同一比例予以清偿。 ( )

  9. 作为票据发票人的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付款人不知其破产事实而付款的,因此产生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 )

  10. 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是欺诈客户的行为。 ( )

  11. 对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

  12.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 )

  13. 境内某公司向境外某金融机构借款500万美元,该项借款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 ( )

  14. 企业法人内部单位,只要是单独核算的,就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

  15. 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 )

  16. 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构成票据质押。 ( )

  17. 会计人员对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 )

  18. 会计人员在记录会计帐簿时发生错误,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了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了自己的印章。该会计帐簿记录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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