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法规》知识点:野生药材资源的相关保护规定
2020-02-24 18:35:45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野生药材资源的相关保护规定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管理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采猎管理要求

  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不得在禁止采猎期、禁止采猎区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并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

  (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的出口管理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不得出口。

  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限量出口。

  (4)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名录

  1.一级保护药材名称 :虎骨、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2.二级保护药材名称:鹿茸(马鹿)、麝香 、熊胆 、穿山甲、蟾酥 、哈蟆油、金钱白花蛇 、乌梢蛇、蕲蛇 、蛤蚧 、甘草 、黄连 、人参 、杜仲 、厚朴、黄柏 、血竭 .

  3.三级保护药材名称:川贝母、伊贝母、刺五加 、黄芩、天冬、猪苓 、龙胆、防风 、远志 、胡黄连 、肉苁蓉、秦艽 、细辛 、紫草 、五味子 、蔓荆子 、诃子 、山茱萸、石斛 、阿魏 、连翘 、羌活。

上一篇:2019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100个重要考点
下一篇:2020年执业药师《法规》知识点:中医从业人员要求规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苑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苑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381614337,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Copyright ©2020-2024 学苑网 (edu24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381614337@qq.com. 京ICP备09050833号
热线电话:010-88875568 1381147920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