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民航机场工程复习题1
2015-06-04 15:11: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民航机场工程复习题1
单项选择题
1、 航向信标台距跑道人口的距离为(  )。 
A.100~200m
B.250~400m
C.650~800m 
D.2200~4000m 


2、 除了标示停住位置的灯应为恒定发红色光的单向灯外,其他飞机机位操作引导灯应为恒定发(  )光的灯。 
A.蓝色
B.黄色
C.绿色
D.白色 


3、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是以航班信息为主,对涉及机场生产指挥和地面服务的各种信息进行处理,使航站楼各项事务管理的信息(  )。 
A.收集得更完整、全面
B.在传递方面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
C.存储时间更快、备份时间更长
D.处理速度更快 


多项选择题
4、 在工作区地面上的信息点应采用(  )的信息盒。 
A.防水
B.铸铝
C.抗压
D.立式
E.耐高温 


5、 在航向信标台场地保护区内不应有(  )。 
A.草
B.高秆作物
C.道路
D.金属栅栏
E.树木

6、 机场助航灯具安装位置可以是(  )。 
A.跑道边界以内
B.跑道边界附近
C.跑道中线延长线地区
D.跑道道面上
E.滑行道道面上 


7、 挖土(石)作业应根据挖土层厚度、土的坚硬程度和运距等条件确定。常用的挖土机械有(  )。 
A.推土机
B.单斗装载机
C.单斗挖掘机
D.轮斗挖掘机
E.铲运机 


8、 机场工程中通常采用(  )的处理方法保证机场道面下土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A.降低地下水位
B.土基专项治理措施
C.土基进行充分压实
D.设置隔离层
E.抬高道槽设计标高 


简答题
9、背景 
某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光缆供应商为当地一家公司。但是开工后,经检查该光缆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家外地企业采购,造成光缆部分成本上升。 
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游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该地区的供电全部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光缆异地采购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光缆单价每米提高0.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该索赔要求是否可以被批准,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该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26d,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d(此费率已经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000元/d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应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5)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是否应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为什么? 


10、背景 
劳务分包队施工队长吴某以某集团劳务有限公司名义,在某施工总包企业劳务工程中投标。吴某带领队伍进场施工后,施工总包企业工程项目部多次要求其出示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及其所属劳务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吴某多次推托并未出示。 
为确保工期,施工总包企业项目部只能继续使用该施工队伍施工,但该施工队伍无法保证工期,造成工程工期滞后。待该工程完工时,施工总包企业依据该项目预算价格及劳务分包企业中标价格118万元,支付给吴某劳务队伍劳务费115万元。按照市住建委劳务管理工作要求,施工总包企业支付给该劳务分包队伍的l l5万元劳务费,已完全满足其支付劳务工人工资。但吴某却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恶意索要劳务费,并多次雇佣非本施工队人员前往施工现场寻衅滋事。 
为确保该工程后续工程正常施工,施工总包企业恳请北京市住建委及劳动局出面协调,但吴某始终以拖欠劳务工人工资为由恶意抬高劳务分包合同价,却始终拿不出任何有力依据。协调工作前期,作为该劳务分包队伍法人企业的某集团劳务有限公司曾出面协助,但由于吴某劳务合同未在市建委备案,并且无任何拖欠劳务费的有力证据,且吴某与该集团劳务有限公司属挂靠关系。因此,该集团劳务有限公司在此后的协调工作中再未出面。 
问题 
(1)分析企业诚信存在的缺失; 
(2)分析个人诚信的缺失; 
(3)分析施工总包企业管理的缺失。 

上一篇: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民航机场工程复习题
下一篇: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民航机场工程复习题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苑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苑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381614337,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Copyright ©2020-2024 学苑网 (edu24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381614337@qq.com. 京ICP备09050833号
热线电话:010-88875568 1381147920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