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考试备考诗歌翻译—译诗六论
2020-03-18 21:35:58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   评论:0 点击:

  什么是诗歌呢?有学者收集了欧美诗人对诗的看法,整理出如下10条定义:1、约翰逊博士说:诗是把乐趣和真理融合为一的艺术。2、华兹华斯说:好诗是强烈的感情自然的流露。3、科尔律治说:诗是绝妙好词的绝妙安排。4、雪莱说:诗记录了最美好、最幸福的心灵度过的最美好、最幸福的时光。5、卡奈尔说:诗是音乐性的思想。6、亚诺德说:诗是对生活的批判。7、布朗宁说:诗用有限显示无限。8、弗洛斯说:诗说一指二。9、叶芝说:诗是心血、想像、智慧的交流。10、瓦雷里说:散文是走路,诗是跳舞。

  诗歌作为一种高级的文学艺术形式,它是否可译,现在翻译界都没有达成一致。不管怎样,每年都有大量的诗歌被译入和译出。诗歌具有三美:音乐美、建筑美、美术美,即音韵美、形式美和意象美。诗歌的神韵需要一定的形式来表现,甚至一些诗,其形式的表现力可以超过内容的表现力。神寓于形,形之不存,神将焉附?所以英诗翻译应该在恰如其分地传达原诗神韵的同时,尽可能地忠于原诗的形式。

  关于英诗汉译的形式问题大致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主张把英诗译成“中国诗”,即译成中国固有的诗歌形式;另一种主张译诗应该连同原诗的形式一起移过来,使它尽量接近原作。诗歌到底要怎么译呢?

  中国当代译诗的大家许渊冲先生提出的“译诗六论” 很有借鉴意义。它们是:

  1译者一也(Identification)

  翻译是译文和原文矛盾的统一。统一有不同的层次:词汇和词组层次上统一;句子层面上统一;段落和全诗的层面上统一。

  2 译者艺也(Re-creation)

  文学翻译是艺术,诗歌翻译更是艺术。英语是形合的语言,往往表意比较精确;中文是意合的语言,比较模糊,说一指二,两种语言互译时,常常难以统一,这时就需要译者艺术地创新。

  3 译者异也(Innovation)

  诗歌翻译可以创新,创新就难免会标新立异。有时立异是必须的,特别是对年代久远的诗,可能在原语中的理解都已经不能确定了,不立异就不能翻译。

  4 译者依也(Imitation)

  前面说译者异也,但是异不能脱离原文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译者依也。也就是说,“异”指的是译文脱离原文的程度,“依”则是指译文接近原文的程度。

  5 译者怡也(Recreation)

  所谓“怡”,就是翻译的诗歌应该怡性悦情,使人得到乐趣。一首诗艺术上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启示义的有无,一首译诗的优劣,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启示义译得如何。

  6 译者易也(Rendition)

  翻译是换易语言形式,无论如何使用和选择上述的五论,易是总论。

  我们来看拜伦“这一天我满三十六岁”一诗第二节的翻译:

  原文:

  The days are in the yellow leaf,

  The flowers and fruits of love are gone,

  The worm, the canker, and the grief

  Are mine alone.

  译文1:

  年华黄叶秋,

  花实空悠悠。

  多情徒自苦,

  残泪带愁流。(译者不详)

  如果不对照原诗,译诗读来琅琅上口,是很复合中国传统审美的诗。但是对照原诗来看,译诗的风格和拜伦的风格则相去甚远,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翻译。而杨德豫的翻译,基本按照原诗的用词和形式得来,则更能让中文读者看到拜伦的真面目:

  译文2:

  我的岁月似深秋的黄叶,

  爱情的香花甜果已凋残;

  只有蛀虫、病毒和灾孽,

  是我的财产。

  此段译文流畅自然,第一句以明喻替代原诗的暗喻,第二句根据语意添加“香、甜”两字,第四句则用一个暗喻译原诗的直陈句;译诗与原诗句式长短相当,形式相似,用韵也与原诗一致,同为abab式。原诗中的一切形象,如黄叶、香花、甜果、蛀虫、病毒、灾孽,一件不漏,可谓较好地保留了原诗的音、形、意三美,读来确有拜伦的韵味和风格。所以我们可以说,译文2和原诗的统一度比译文1高。

  再来看苏格兰农民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我的爱像朵红红的玫瑰》的译本:

  原文:

  O my Luve’s like a red red rose

  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

  O my Luve’s like the 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ed in tune.

  ……

  And fare thee weel, my only Luve!

  And fare thee awhile!

  And I will come again, my Luve,

  Tho’it were ten thousand mile.

  译文:

  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

  六月里迎风初开;

  呵,我的爱人像支甜甜的曲子,

  奏得和谐又合拍。

  ……

  再见吧,我唯一的爱人,

  我和你小别片刻。

  我要回来的,亲爱的,

  即使是万里相隔。

  [分析] 罗伯特·彭斯自幼受民歌熏陶,他的诗富有乡土气息和民歌风味,语言通俗,音乐性强,读来流畅自然,朗朗上口。译诗所选的首尾两节是直译过来的,句法未变,字面意义也未作任何变更,正是奉行了“译者依也”的原则。而不变是相对的,第一句根据 sprung 表现的情态增加了“迎风”;第三句给 melodie 加上了“甜甜的”修饰。这些“异”都是译者的“艺”,增添了原诗深层意蕴所有而表层意蕴所无的内容,因而更深层次地传达了原诗的意境,达到了“怡”的效果。第二节中将my Luve译为意义相同的两个称呼“我的爱人”和“亲爱的”,展现了诗人深沉的情感和依依不舍的心情。而“小别”和“相隔”两词用得更是精当优美,与此节一、三句相呼应,进一步表现出诗人真挚深切的感情。此“易”使原诗和译诗达到了统一。如果以音、形、意三美的标准来衡量,译诗也是相当成功的:第一,它完全保留了原诗的意义和意境;第二,基本保留了跟原诗相当的形式,每节同为四行,句子长短也较整齐;第三,节奏自然,偶句押韵,读来颇有原诗的神韵和风采。

  ■译文比较分析:以下每段原文均有两个译本,请仔细阅读,并根据本单元所学的内容分析两个译本的特点,找出各自的优劣之处。

  1. 原文

  Kitty and I drove away from Delhi along the straights, flat Agra road. It was hot, with all the stale accumulated heat of summer concentrated in that autumn day. Behind us the dust rolled upward in thick red clouds. Kitty kept her hand casually and frequently on the horn while we wound our way through the morning traffic….

  [译文1] 我和凯蒂沿着笔直平坦的亚格拉公路驱车离开德里。天很热,整个夏天郁积起来的全部暑热都集中到了秋天的这个日子里。车后卷着浓厚的红尘。我们在上午拥挤的街道上穿行时,凯蒂随便而频繁地按着喇叭。

  [译文2] 我和凯蒂开着车,离开德里,沿着笔直而平坦的亚格拉公路行驶。天气十分炎热,好像要把整个夏天积聚起来的暑热都集中投放到这个本该秋凉的日子里。车子开过,卷起滚滚红尘。上午的这个时间,街道上到处是人流和车流,我们穿行其中,凯蒂一刻不离地把手放在喇叭上,频繁地按动。

  2. 原文

  He was an undersized little man, with a head too big for his body – a sickly little man. His nerves were bad. He had skin trouble. It was agony for him to wear anything next to his skin coarser than silk. And he had delusions of grandeur.

  He was a monster of conceit. Never for one minute did he look at the world or at people, except in relation to himself. He was not only the most important person in the world, to himself; in his own eyes he was the only person who existed. He believed himself to be the one of the greatest dramatists in the world, one of the greatest thinkers, and one of the greatest composers. To hear his talk, he was Shakespeare and Beethoven, and Plato, rolled into one. And you would have had no difficulty in hearing his talk. He was one of the most exhausting conversationalists that ever lived. And evening with him was an evening spent in listening to monologue. Sometimes he was brilliant; sometimes he was maddeningly tiresome. But whether he was being brilliant or dull, he had one sole topic of conversation; himself. What he thought and what he did.

  ——Deems Taylor: The Monster

  [译文1] 他是一位身材矮小的人,头和身体相比显得太大——一位病态的小个子。他的神经不好。皮肤有病。穿的内衣若比丝绸粗糙就会引起疼痛。他满怀宏伟的幻想。

  他是一个自负的怪物。看人或世界没有一刻不从自己出发。他把自己看成不仅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而且在他自己的眼中他是有史以来唯一的一个。他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戏剧家,最伟大的思想家,最伟大的作曲家中的一个。听他说起来,他就是莎士比亚、贝多芬和柏拉图并成一体。听他说话的机会常有,毫不困难。他是人世间最令人忍受不了的饶舌者。晚上和他在一起就意味着整晚听他独白。有时他颇有才气,有时却令人讨厌到了极点。但不论他是否才气横溢还是索然无味,他讲的唯一题目就是他自己。他怎么想,他怎么做。

  [译文2] 他身材矮小,头很大,和身体明显不相称,一种病态的体形。他的神经发育不良,皮肤也有病。若穿比光滑的丝绸粗糙一点的内衣就会感到疼痛。然而他却雄心勃勃。

  他很自负。从来都是按自己的观点来看待他人,看待世界。他把自己看作伟人,而且在他的眼里他是唯一的。他把自己看作世界上最伟大的戏剧家、思想家和作曲家中的一员。听他说起来,他就是莎士比亚、贝多芬和柏拉图的合成体。想听他说话并不难。他可是个能说会道的人,说起话来没完没了。要是和他一起呆一晚,你就听他说吧,没你插话的份。有时让你感到他才华横溢,有时却让你感到无聊至极。但无论怎样,话题只有一个——谈的总是他自己——谈他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

上一篇:口译笔译考试必备:11个经典句型
下一篇:翻译技巧—翻译资格英语新闻标题翻译技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苑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苑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381614337,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Copyright ©2020-2024 学苑网 (edu24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381614337@qq.com. 京ICP备09050833号
热线电话:010-88875568 1381147920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