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行政法重要时间期限数字型考点汇总
2020-06-03 22:00:50   来源:233网校   评论:0 点击:

一、公务员法

1.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1~12个月

2.聘任制公务员合同期:1~5年

3.公务员处分期: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同一类处分合并执行的上限48个月。

二、行政行为

1.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记住30日。比如备案、公布等均为30日。

2.许可材料补正告知: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

3.单一许可行为决定期:能当场则当场;不能当场,应当20日,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可记为:20日+10日)

4.联合、统一、集中许可决定期:45日+15日。

5.延续许可申请期:许可有效期届满前30日。

6.许可听证程序:5日申请→20日组织听证会→7日前告知时间地点(可记为:5207)

7.处罚听证程序:3日申请→组织听证会时间无规定→7日前告知时间地点(可记为:37)

8.处罚时效: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未被发现(治安罚为6个月)

9.证据登记保存期:7日

10.处罚决定送达期:无法当面送达,7日内送达(治安罚为2日)

11.处罚简易程序:对公民50元、单位1000元以下的罚款及警告(治安罚为公民200元以下的罚款及警告)

12.处罚听证程序:简记为吊、责、大、款(治安罚为吊销许可证、2000元以上罚款)

13.派出所:有权作出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

14.公安询问期:不超过8小时(可能拘留的不超过24小时)

15.查封、扣押、冻结期:30日+30日

16.主动公开信息期限:20日

17.依申请公开信息期限:20日+20日

三、行政救济

1.复议申请期:60日

2.复议决定期:60日+30日

3.复议受理材料补正期:5日

4.诉讼起诉期:

(1)诉作为

①全知道:知道行为之日起6个月

②知一半:知道诉权起6个月,且在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的1年内(可记为6+1)

③全不知:知道行为内容起6个月,且在行为作出之日起的5年(不动产案件为20年)(可记为:6+520)

(2)诉不作为

①明确拒绝:拒绝之日起6个月内

②有履行期:履行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

③无履行期:申请满2个月后的6个月内

④紧急情况:当时即可起诉,期限为6个月

(3)复议后再起诉

①复议作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②复议不作为: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




上一篇:2020年刑诉法重点法条,速记!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苑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苑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381614337,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Copyright ©2020-2024 学苑网 (edu24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381614337@qq.com. 京ICP备09050833号
热线电话:010-88875568 1381147920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