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3-28 21:00:57   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高考工作的各项要求,努力克服疫情对考试带来的不利影响,防范和化解面临的各种风险,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考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7〕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21〕7号)精神,健全领导机制和组织机构,严格落实中考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和考务规定,强化政府各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各种考试违纪舞弊,尤其是有组织的团伙作弊、利用网络或微信等散布谣言严重干扰考试正常秩序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坚决处置。各地要高度重视试题保密、听力考试、考试时间设置、网上舆情等重要风险点,在考前彻底排除潜在隐患,确保考试安全和顺利进行。

  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晋教学〔2020〕9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施考涉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晋教学〔2020〕8号)要求,做好中考防疫以及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要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和保障,认真落实防控工作机构、人员安排和物资准备,做好考点周边交通出行、治安管理、考生入场退场、考点消毒服务等工作。

  二、考试

  (一)考试组织安排

  1.中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前各市要安排专人按照标准化考场要求对所有考场进行详细检查,不合格的要在考前一周整改到位。

  2.每考点设主考一名,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点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副主考2至3名;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单人单桌单行,前后左右距离最少80厘米以上;每考场派一名本校主监考,一名外校副监考,是否选派监督检查员,由各市根据实际确定。同考场监考、监督检查员须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考生准考证号随机编排,考场编排情况公布时间由各市确定。

  3.中考期间,省、市、县三级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巡视团,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派巡视员由非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每考点至少有一名市派巡视员,并严格按要求做好回避。巡视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考试结束后,巡视团向派出机构汇报工作,提交巡视检查报告。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巡视团工作,对巡视员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按规定及时整改。

  4.中考期间,实行考试情况报告制度。按照“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告,无情况零报告”的要求,逐级上报至省招考中心,遇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

  5.各级考试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考试期间对违纪舞弊问题,以及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的考点,各市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试科目、分值与时间

  1.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5分、道德与法治75分)、体育50分、理化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10分,总分730分。

  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1日、22日,具体时间见下表:

山西2021年中考时间:6月20日-22日
 

  2.道德与法治为开卷考试,其余各科均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不得携带其他书籍及参考材料。

  3.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录音开始播放时间统一为6月22日上午8∶30分,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

  4.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分值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均为20分,其他两项由各市确定,分值各为15分。

  5.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由各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务工作的通知》(晋教基函〔2021〕14号)文件精神执行。

  6.进行改革试点的晋中、阳泉两市的中考组织实施由两市自行安排。

  三、评卷及成绩公布

  (一)评卷工作由各市招考中心负责。各市要做好学科评卷组长的选聘工作,按时参加评卷组长培训会议;制定和完善评卷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流程,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评卷工作质量;加强考生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评卷所有场所须全程录像并能回放,确保每份考生答卷在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场所的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考试数据的处理和管理,确保各种考试数据准确无误。

  (二)评卷统计工作结束后,各市负责通知考生成绩,公布试卷复查办法,受理考生复查试卷申请。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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